费县圆满完成2008年健康传播材料发放和使用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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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9-09-06

根据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加强2008年健康传播材料发放使用的通知》(鲁疾控健函[2008]7号)要求,我县制定和落实了一系列方案措施,于2009年3月20日前全面完成了材料的发放与基线调查和效果评估工作任务。

一、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2009年1月13日,费县卫生局印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健康传播材料发放和使用的通知》,成立了以卫生局主要领导为组长,防保科科长、防疫站分管站长为副组长以及项目办等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健康传播材料发放督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分配计划,保证了此次活动的顺利实施。



二、 召开会议,周密部署

1月14日,卫生局召开全县各乡镇卫生院分管院长工作会议,传达了费卫防字[2009]2号文件,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健康传播材料的发放和使用工作, 成立相应组织,安排专人负责。根据辖区人口数和户数,制定具体的发放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发放使用要求,做好发放记录。本着既满足需求,又避免浪费的原则,协调村委会、卫生所,使目标人群(15-49岁)达到每户一份,杜绝在材料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滞留现象,规定2009年2月4日前完成发放任务。

三、 加强合作,全面做好基线调查和效果评估工作

1月中旬和3月中旬,费县项目办和防疫站宣教科联合,在省健教所的现场指导下,对我县娱乐场所、探沂镇张家南尹村和费城镇中山社区的目标人群进行了基线调查和效果评估,按照省健教所要求保质保量地圆满完成了工作任务。

四、 强化督导,确保效果

3月23-26日,卫生局、项目办对各乡镇材料发放和村级使用情况进行了抽查。通过检查发现,各乡镇均按照要求将宣传折页进行入户发放,磁带利用村喇叭进行循环播放,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切实发挥了健康传播材料的宣传作用。

(费县全球基金艾滋病项目办公室 陈英)
(最后修订:2009-09-0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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