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基金费县艾滋病项目多部门和社会参与项目招标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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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9-09-06
为更好地实施全球基金第三轮中国艾滋病项目中的政府部门参与工作,协调组织政府部门参与项目活动,根据《全球基金费县艾滋病项目政府部门参与指导方案》和《全球基金费县艾滋病项目非政府部门参与指导方案》的要求,现将2009年4-6月份项目年度政府部门和社会参与项目招标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
本次招标工作的目的是根据全球基金项目实施的需要,对各相关政府部门和非政府部门开展的艾滋病预防与控制活动提供适当的经费支持,并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全球基金项目管理部门与各相关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间的联系和沟通,促进全球基金项目目标的实现。
二、申报要求
(一)申请单位
申报项目的单位是县级政府部门、非政府部门、草根组织。
(三)项目实施期限
申请项目必须在2009年4-6月份完成。
(四)经费额度
所申请项目的经费额度应在2万元人民币以内。
(五)项目负责人
各项目必须提出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主持和实施项目活动,并作为与全球基金费县艾滋病项目办公室的联络人。
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科级以上职务或副高级以上职称。
(六)项目计划书
1. 项目必须与艾滋病的预防控制工作相关。
2. 项目要有明确的目标人群和受益人群。
3. 项目活动计划要思路清晰,方式明确,内容详细,便于实施。
4. 项目预期目标清楚,可量化,可评估测量。
5. 项目预算要真实合理。
6. 要描述完成项目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已具备的条件。
7. 要有明确的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表。
8. 项目不支持购买硬件设施。
三、项目申报和管理程序
(一)项目负责人应认真详实填写《2009年项目年度全球基金费县艾滋病项目政府部门参与项目建议书》(见附件),并由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如系联合申请项目,联合单位在项目计划书的“联合申请单位领导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二)项目计划书一律用计算机打印,A4纸打印一式2份上报到全球基金山东省艾滋病项目办公室,同时提供项目建议书电子版。
(三)全球基金项目办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项目进行评审。评委会将按活动领域分组审议并通过集体讨论后报有关领导审核。对审核通过的项目将下达项目批准通知单,通知项目批准的经费额度和专家意见,要求项目单位回执。
对需要修改的项目要按要求修改并重新上报项目实施计划。
(四)全球基金项目办收到回执和修改的项目实施计划后,将按照提供的财务账号下拨70%的项目经费,项目完成并经过审查合格后再下拨余下的30%项目款。
(五)项目执行过程中,全球基金项目办将组织专家对部分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现场抽查。
项目实施单位应对项目进行管理,负责项目自我检查和评估。
六、联系地址和联系人
联系地址:费县卫生防疫站全球基金费县艾滋病项目办公室
联系人:陈 英 张然楼
邮编:273400
电话:5228203
Email:fxaids@126.com
2009年1月14日
(最后修订:2009-09-07 16:35)